王钊,女,1978年8月生,中共党员,讲师,烟台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教学方面,近几年先后承担了《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社区管理》等多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连续指导了多届学生的课程见习、毕业实习并指导毕业论文多篇。2012年潍坊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并主持了法学院教研立项“案例教学法在《婚姻法》中的应用”。
科研方面,坚持教学与科研的相关促进,先后在《潍坊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参加市厅级科研立项1项;参与潍坊学院精品课程《民法学》;参与潍坊学院校级科研立项《民法学课程体系之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