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了解反贪职务工作内容,分析职务犯罪问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由潍坊市检察院反贪局田淼主任主讲的职务犯罪实务问题分析课程于6月4日在8320进行,法学院部分学生代表参听了本次课程。
下午3:00,实务问题课程正式开始。在简单的自我介绍后,田淼主任说明了本次课程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当代大学生能够具体地了解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和概念,增强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技能和本领。接着,田主任为大家讲了一个具体的案例。其内容为某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同时构成受贿罪,而另一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其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其二人应该怎样定罪。田主任讲到,根据刑法390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只要实施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但量刑时可以考虑“未造成最终的严重后果”。随后,田主任又举了几个案例进行了具体、细致的分析,为大家讲述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同学们认真地做着记录,仔细思考田主任在课堂上提出的问题,并争先作答。整个课堂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学习气氛。
在本次课程后,同学们都对反贪工作有了更加具体的了解,不仅开拓了我们的视野,更有利于我们以后在法律方面的学习和领悟,感触颇深,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