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总支的职责

发布时间: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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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总支的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各项决定在本院的正确贯彻和执行,对本院的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本院行政的工作情况通报,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教学、科研、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院行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本院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建设,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所属党支部搞好支部建设、党员教育和学生管理、组织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与行政一起负责本院综合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的工作,同时分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统战等群众性工作。

    

    五、与行政一起,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院师生员工在提拔、出国、职称晋升、考研、选调、毕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鉴定工作和学生的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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