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审判的角度看行政诉讼”的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4-05-31

浏览次数:236

5月29日下午16时30分,受邀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长明,在潍坊学院8311党校教室做了关于“从行政审判的角度看行政诉讼”的讲座。参加本次讲座的有:公法教研室老师、2011级法学实务方向的学生、2012级学生与部分2013级的学生。

首先,李长明庭长讲明了行政诉讼法是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并提出了如今制定行政诉讼立法的艰难问题,由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形成的“两大一小的格局,难成鼎足之势,其中,也充斥着参考民事诉讼难有新颖等,难以回避的问题。而后,李庭长用坚实的理论知识讲述了行政审判实务情况。在程序审查中,应注意受案范围、主体资格和起诉期限的要求,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实体审查中,应首先注意证据和程序的合理性,再考量法官的裁量是否合理,最后考察依据,即适用法律是否合理。在严谨的理论灌输后,李庭长运用生动的案例讲述了诉讼法在实际运用中的情况。运用“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讲述了批复具对外效力;根据“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案”,探讨了关于受教育权的问题;又对当下热议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的问题对同学们提出了发人深省的疑问。最后,针对现代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问题,进行了概括性的讲述,并说明了众多的发展方向。

本次讲座不仅提高了同学们对行政诉讼法的认识,开阔了眼界,延伸了思考的边界,更有利于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建设校园良好的学术气息。

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博

诉求通道

Copyright © 2015-

版权所有:潍坊学院法学院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