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侦查监督,注重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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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政法实务大讲堂”在人合楼8311教室开展,潍坊市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刘倩作主题为“揭秘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的实务讲座。本次讲座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倪志娟老师主持,21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参加。

讲座开始刘检察官针对“什么是侦查监督职能?”这一问题向在座的同学们发起提问,台下的同学们认真思考,踊跃发言,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阐明自己的看法,同学们积极的态度和独到的见解让刘检察官刮目相看。刘倩检察官就这一主题徐徐展开讲解,她指出,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区别于其他检察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刘倩检察官详细讲解了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职能、立案监督职能以及侦查活动监督职能的内容,巧妙运用观看视频、真实案例分析以及问答互动的形式引导同学们积极思考,让同学们从检察官的视角考虑如何处理相关实务问题,更加深刻地理解侦查监督职能运行的内在逻辑。

在听取刘倩检察官的报告后,同学们认识到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职能,实现有效打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这是一项重大且艰巨的工作。

讲座最后,刘倩检察官表达了对同学们的殷切期望。倪志娟老师对本次讲座做最后总结,她激励同学们将青春融入到法治事业中,严谨求实,锐意进取,成为新一代中国法治力量!同学们也更加坚定了要学好法律,为理想信念不懈奋斗,为法治事业建设添砖加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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