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参加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0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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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法学院特举办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外由法学院副院长李大欣,老师刘国栋带队,与大学生法律爱好者协会及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同志在苇湾小区进行了宣传,并向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潍坊晚报》对此活动作了报道。校内,法学院学生会在二餐门口的宣传活动也进行的如火如荼。学生反应热烈,纷纷在宣传横幅上签名。
   本次活动向群众、学生分发了百余份宣传材料,受到了普遍欢迎,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构建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具有一定作用。

 

 

(法学院 王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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