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7-02
为联系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辅导员工作,提高法学院学生工作水平,4月14日上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杨文亭、辅办主任曹兴波与全体辅导员认真讨论修改《法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该《办法》明确提出了对辅导员各方面的要求。辅导员不但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而且还要积极鼓励学生到更高一级学校深造,为学生考研创造良好环境,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该《办法》将极大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为法学院以后的学生工作更上一层楼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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