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实施问题”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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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日上午,潍坊学院法学院在8311举办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实施问题”的座谈会。此次座谈会的主讲人是山东大学副院长周长军教授。

本次座谈会主要针对现在我国所处的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的背景,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增多,犯罪种类和手段出现新的变化而采取了一系列的刑法调整。周教授通过窃听和监听私密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事例引出刑法修订的必要性,刑法作为公法领域的保证准则,涵盖范围是公民的日常生活,与行政执行机关紧密相关。本次刑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证据制度、保护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以及执行程序七个方面,重点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充分表明了逮捕、监视居住的条件,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要通知家属;调整了辩护人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扩大法律援助的适应范围;制订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技术侦查的措施,增设口头传唤措施,延长特别重大、复杂案件传唤、拘留的时间;完善不起诉制度,改革提起公诉的方式;调整简易程序适应范围,加强完善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严格执行规定,强化检察院的执事力度。周教授特别强调刑法修正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人权的保障,确保人最基本的尊严。在座谈会最后周教授指出此次刑法修正添加了特别程序对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新增了适合成年人到场的制度;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逸等违法的行为的没收程序以及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相关医疗的程序。

本次座谈会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同学们对刑法修正的观点和调整措施的认识,不仅有利于同学们对刑法知识有所提高,而且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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