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英教授举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物权法思考》讲座

发布时间: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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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解决物权法中有关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1223日下午4点,法学院在人合楼8227教室举办了《农村土地制度的物权法思考》专题报告会。本次报告会特邀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朱文英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的学生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首先,朱文英老师从土地上的权利类型、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通性、小产权房以及《物权法》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影响等多个方面就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报告会刚开始,同学们的积极性就完全被老师快节奏的上课方式给调动了起来。他们积极回答老师所提出来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同老师展开热烈讨论。然后,老师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生活中的多个常见的案例,借此来加深同学们对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行使的内容的理解。最后,随着宅基地使用权问题讨论的结束,此次报告会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划上尾声。

此次报告会课堂气氛活跃,学术氛围浓厚。它的成功举办不仅让同学们对农村土地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还让同学们能够扫除物权法中有关这一方面的盲区,帮助同学们更好的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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