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英教授参加“第四届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
2015年4月24—26日,第四届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在山东省威海市开幕。本届论坛由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四地体育法学学术团体与山东大学(威海)联合主办,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和体育教学部联合承办,60名体育法学界人士参会,包括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的专家和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山东等地的体育法学研究人员、体育法律实务工作者,共同为体育法学发展建言献策。我院朱文英教授出席本次论坛并代表山东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致辞。
4月25日上午,论坛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院长、教授姜世波主持。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教授陈冠军代表学校致欢迎词,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辽宁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的代表分别致词,对本届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并给予厚望。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并给予厚望。简短的开幕式及合影之后,接下来的时间,与会学者以“体育法的特殊性”为主题,本次论坛进行了“体育法特殊性之理论基础”、“体育法特殊性之制度事实”和“体育法特殊性与教材建设”三个单元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专题研讨。
闭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世席主持,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于晓光教授做总结发言,国家体育中局政策法规司刘岩司长讲话。
此次学术论坛通过对体育法特殊性热点问题进行关注和探讨,意在为未来我国体育法学的学科独立性构建奠定理论和制度基础,形成了一批学术成果,起到了学术交流、扩大影响的作用,为国家法律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这次会议也将对体育法学在高校法学专业教育中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背景介绍:
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是为了推动我国体育法学交流,由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倡议,于2012年由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辽宁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等单位共同发起,已形成稳定的、有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平台。前三届论坛分别在天津体育学院、山西运城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成功举办,得到了环渤海地区和其他地区相关学者、实务工作者的充分认可和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在4月召开的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对地方研究团体共同举办“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的做法,作出了“值得推广”的充分肯定。王会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他说,对于一些新兴学科,地方法学会可以在研究会的指导下设立相应的研究会,联合开展研究,或者联合几家地方性研究会开展区域协同研究。比如,体育法学研究会支持北京、山东、辽宁、天津的体育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就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