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为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立法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此次受聘人员来自我市各行各业的23名专家,其中我院苗金春院长和张彩云两位教授被聘为立法咨询专家。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新的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与之相适应,特别是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年3月,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对我国《立法法》进行了修改,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此次潍坊市人大常委会聘任立法咨询专家,是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践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这也必将提高我市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促使我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步入科学化、民主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