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让同学们更好地上好专业课,2021年10月14日上午十点,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伟应邀在法学院进行了“盗窃罪”的刑法学术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李大欣、部分老师以及2020级法学院学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之前,李大欣老师首先对黄明伟教授进行了介绍。随后,黄教授从教科书的撰写模式讲起,详细述说了教科书中侵犯财产罪的基本原理,重点分析了盗窃罪的客体和客观方面的构成特征,并与自己研究的学习模式进行了比较。黄教授指出单纯的学习课本上的内容,并不能完全掌握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他又根据自己研究的学习模式步骤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讲解。整场讲座内容丰富,笑声不断。同学们都积极参与到讲座之中,更好的感受到了刑法知识的乐趣与魅力所在。黄教授认为:“教学不是讲义的内容,而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在教学的过程中与学生一起进步,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这才是一个老师应有的姿态。”黄教授的讲座,使法学院的老师与学生深受触动,李大欣老师将其称为“有广度、有深度、有高度的知识盛宴”。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只有及时悉心纳新,才能稳踏时代的浪头。本次讲座的顺利开展,不仅使同学们收获颇多,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学的兴趣,更使法学院的老师们感触颇深,对于老师们的教研活动具有指导意义,有利于老师们更好的上好法学课。相信经过这次的讲座,法学院的教育事业一定会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