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综合办公室。
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专项考核,公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负责处理学生申诉;负责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二、招收计划
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总数不得超过该转入年级当年招生总额的20%。政法学院2022级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如下:
法学:可接收名额36人,已接收名额25人,剩余可接收人数11人(学生网上申请转入班级须选3班或者4班);
行政管理:可接收名额18人,已接收名额0人,剩余可接收人数18人;
思想政治教育:可接收名额12人,已接收名额10人,剩余可接收人数2人。
三、资格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
1.具有潍坊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满足《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
2.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3.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在学期间所有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5.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须有高考政治科目成绩;转入法学、行政管理专业不限高考科目范围。
(二)本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出专业:
1.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等;
3.在学期间必修课有不合格现象;
4.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5.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况。
四、转专业程序
转专业工作时间,以学校统一发布的工作安排为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公示。
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学院招收计划,则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选拔。本学院按专业成立5人的专家工作组,依据各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以口头答复的方式,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潜质潜能、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并进行综合素质评分,最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4 年。
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五、学籍管理
本学院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学期起移交本学院管理。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本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转专业。本学院和转出学院会积极沟通,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学籍档案的交接工作。
六、学业课程管理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可以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置换,根据课程性质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未修读且不可置换的课程应进行补修,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转专业学生在当学期继续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如有不及格必修课程(补考及缓考通过无效)则取消转专业资格,其空留计划按照转专业遴选的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本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法学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