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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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综合办公室。

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专项考核,公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负责处理学生申诉负责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二、招收计划 

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总数不得超过该转入年级当年招生总额的20%。政法学院2022级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如下:

法学:可接收名额36人,已接收名额25人,剩余可接收人数11学生网上申请转入班级须选3班或者4班

行政管理:可接收名额18人,已接收名额0人,剩余可接收人数18人;

思想政治教育:可接收名额12人,已接收名额10人,剩余可接收人数2

三、资格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

1.具有潍坊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年级在读学生,满足《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

2.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3.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在学期间所有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5.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须有高考政治科目成绩;转入法学、行政管理专业不限高考科目范围。

(二)本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出专业:

1.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年级在读学生;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等;

3.在学期间必修课有不合格现象;

4.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5.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况。

    转专业程序

转专业工作时间,以学校统一发布的工作安排为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公示。

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学院招收计划,则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选拔。本学院按专业成立5人的专家工作组,依据各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以口头答复的方式,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潜质潜能、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并进行综合素质评分,最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4 年。

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五、学籍管理

本学院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学期起移交本学院管理。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本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转专业本学院和转出学院会积极沟通,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学籍档案的交接工作。

六、学业课程管理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可以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置换,根据课程性质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未修读且不可置换的课程应进行补修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转专业学生在当学期继续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如有不及格必修课程(补考及缓考通过无效)则取消转专业资格,其空留计划按照转专业遴选的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本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法学院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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