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法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党支部开展以“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 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刘英姿同志主持,活动共有六项内容:
一是开展第一专题学习。由宋薇同志带领学习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的民革、科技界、环境资源界委员联组会发表的重要讲话。文章指出,人民政协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各方面人士要围绕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2023年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果断实行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全力推动经济恢复发展,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圆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顽强拼搏的结果,也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智慧。
二是由范君龙同志带领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通过学习了解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共有四条总体意见,分别是:一是坚持以学铸魂,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转化工作;二是坚持以学增智,不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三是坚持以学正风,推动全党以自我革命精神解决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坚持以学促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为15条可操作性意见。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针对主题教育成果提出的意见,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更好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今后的主题教育中,我们应以此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做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的“后半篇文章”,扎实推动主题教育释放持久效能。
三是由秦怡然同志带领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脚下的路不会是一马平川,必然会遇到各种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因此,必须用好红色资源、弘扬红色精神,继承和发扬吃苦耐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斗争、敢于胜利,从革命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好发扬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把革命先烈为之奋斗、为之牺牲的伟大事业奋力推向前进。
四是由王哲、于庆祥同志轮流发表学习感悟。通过学习,党员同志要更加自觉地坚定理想信念,把全面系统学习党史作为重要一环,学习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史,学习党的不需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在工作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自觉做共产主举报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五是开展以“奋力投身科技创新 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主题的教育党课。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同志科教兴国强国的抱负,担当起科技创新的重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