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三八节,普法护芳华 --我院承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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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省第十六次工代会精神,大力营造全面维护女性权益的良好氛围,3月15日,由学校工会主办(妇委会)、我院承办的“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在第二餐厅前广场火热进行,学校工会副主席、妇委会主任李晓静、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秀慧及法学院女职工、学生党支部党员参加本次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通过设置法律咨询流动岗、发放普法宣传单等方式开展。活动现场,学生党员身披“党员示范岗”绶带穿梭在人群中,向路过的师生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单并进行普法宣传,号召全体师生了解和维护妇女权益。现场还组织了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签名活动。

通过活动,更多的人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制定和发展过程,对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九大新亮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阳春三月春盎然,生机勃发时光好。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广大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热情,增强了女性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法学院将不断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积极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她”力量。

此次活动圆满结束,党员们也收获颇丰。

通过本次活动,让我对妇女权益保障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备受鼓舞。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是以广大妇女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总结和完善了保障妇女权益的成功经验,适应了当前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我国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自信、勇敢的身影,在此环境下,身为女性的我们更应该不断提升自我。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普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将法律的力度和温度传递到了更多同学中去,提高了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正确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观念,营造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妇女的权益,由我们共同守护!

——徐慧心

法律是人民的保护盾,有了法律,生活才会好,而“普法”则是让法律走入人民心中的最好方式。今天,我们用传单的方式向大家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内容,致力于让每一位妇女同胞们都能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所保障的核心权益。对我来说,每一次普法活动都是有意义的,一次宣讲就相当于传播了一分希望。未来,我会更加积极参与到妇女维权普法活动中去,静下心来,做好普法宣讲员的工作,用公益宣讲、免费咨询、志愿服务,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殷小曼

202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是为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而制定的。党员同志们认真学习了《妇女保障法》的新修内容,并通过发传单的形式向同学们进行宣传。此次活动,我感悟颇深。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过去“重男轻女”的观念逐渐淡化,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女性同男性一样,同样可以顶“半边天”,社会主义新现代化建设同样离不开女性同志的付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男女平等的观念不仅会存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还会在现实中得到实践。

——杨依琳

3月15日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在潍坊学院二餐门口举行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我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从法律的角度看,它是一部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从人权的角度看,它是一部调整男女两性社会关系的法律。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有利于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也体现出我国对于妇女权益的保障与维护。

——赵云泽

活动期间,我前往第二餐厅、学生公寓分发传单,对同学现场提出的就妇女权益保障政策产生的问题加以解答,并引导同学们在面对问题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在此次活动中,我不仅锻炼了我的沟通交流能力,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日后,我也会利用各种机会,向身边的同志宣传法律政策。

——徐婧芹

此次志愿活动使我深有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让妇女有了保障,让妇女不会被歧视,让妇女能够有平等工作的机会,让妇女也能当家作主。相信有这保障女性的法律存在,女性在受到更好教育及更少歧视后,定能乘风破浪,向阳而生。

——张滋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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