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23级)

发布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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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1、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负责组织实施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

2、成立学院转专业专家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笔试和面试考核。

办公室设立在教务办公室。

二、招收计划(共计17人) 

法学专业:0人;

行政管理专业:17人;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人;

三、资格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

1.具有潍坊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满足《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

2.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3.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5.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须有高考政治科目成绩;转入法学、行政管理专业不限高考科目范围。

(二)本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出专业:

1.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等;

3.在学期间必修课有不合格现象;

4.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5.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况。

    转专业程序

转专业工作时间,以学校统一发布的工作安排为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公示。

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转入学院当年招生专业人数的20%以上,则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选拔,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组织笔试须按照《潍坊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面试由学院专家小组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潜质潜能、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并进行综合素质评分。最后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择优录取。面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 4 年。

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五、学籍管理

本学院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学期起移交本学院管理。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本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转专业本学院和转出学院会积极沟通,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学籍档案的交接工作。

六、学业课程管理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可以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置换,根据课程性质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未修读且不可置换的课程应进行补修。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本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24年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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