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乡”社会实践 | 智援家乡热土,用爱筑和谐家园

发布时间: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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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1月24日,潍坊学院法学院学生杨冰冰、黄阳、邵益华和兰奕四名学生在队长黄阳的带领下,组成寒假“三下乡”队伍——大手牵小手志愿服务队。团队成员分别在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以及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四个省份和地区参加社会实践,围绕法律援助、建设家乡开展主题为“以所学、援家乡,共筑和谐家园”的志愿服务。

大手牵小手志愿服务队在1月10日—1月24日,在队长的领导下,队伍的活动采用网络会议和社会实践的模式,线上开启视频会议讨论,线下参与不同方式的社会实践。首先通过网络会议的模式,组内共同探讨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并设计对活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突发情况的解决方案,并从家乡发展状况及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程度,结合当地实际特色,共同制定志愿帮扶计划,努力做到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时代与社会要求。在实际实践的过程中,队员深刻结合活动主题,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并认真工作。

队员杨冰冰和兰奕分别来到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和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过与村委会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村委会在农村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与村委会一同宣传法律援助活动,组织村民参加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了解家乡群众在法律方面存在的模糊领域和村民遇到的大多难题的实际情况,并对此与当地居民进行交流,帮助人民了解现阶段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积极与干部和群众交流,深入了解需要当地群众内心的想法,从而加强了群众对于学习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知。

队员黄阳和邵益华分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横州市和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进行法律援助志愿活动,在这里,成员黄阳通过与村委会的法律援助处联系,在村委会和具有法律经验的干部一同为遇到法律困难的村民进行答疑,并对村民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调解。在志愿活动期间,积极参与当地的法律援助活动当中,通过实践的形式与村民进行沟通,以自身所学的法律知识帮助村民解决困难。成员邵益华也在自己所在的社区进行有关法律援助的志愿活动,与当地的司法所、基层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建立联系。在专业指导下,获取处理法律纠纷的经验,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与想法,并积极与社区居民互动交流意见,为居民之间纠纷的解决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本次志愿服务帮扶社会实践过程中,大手牵小手志愿服务队的各成员在自己的家乡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围绕法律援助等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并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和收获到了成果。在本次三下乡实践活动中,通过实际深入群众,成员认识到了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法律实践运用疑难,了解多个地区人民对于学习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知,真实并深刻体验了志愿活动的必要性,真正体会到了法律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通过实践活动,各成员走出了理论知识,落实于实际生活,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做到“知行合一”。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中,这对成员们来说,是一种新奇的体验。理论与实践碰撞出的火花,使得理想更为耀眼。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实践过程中,可以不断完善自己的综合素质,法律知识体系,不断促进个人社会化成长。在本次三下乡活动中,各成员认真做事,强化了自己的责任担当,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感,更加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大学生,同时作为一名志愿者,不断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身体力行的服务社会,既是义务也是责任。

青年时期是人生最美的时光,应积极投身到自己热爱的事业当中,以不懈的追求,辛勤的汗水演绎青春,用实际行动实现自己奉献社会的人生价值,当志愿服务成为每个人的人生信条的时候,未来的社会将会成为香飘满园的和谐家园。每个人都应当为了共同的美好愿望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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