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6〕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拟招生计划 | 法学院咨询电话 |
法学 | 2年 | 100 | 张老师 15863655758 |
二、报名条件
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本科阶段主修或辅修专业均不属于法学类的考生,方可报考;法学类专业范围如下:030101K法学、030102T 知识产权、030103T 监狱学、030104T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030105T国际经贸规则、030106TK司法警察学、030107TK社区矫正、030108TK纪检监察、030109TK国际法、030110TK司法鉴定学、030111TK国家安全学、030112TK海外利益安全。
(四)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初审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6月26 日9:00—28 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x.wfu.edu.cn/zsxt/web/xsLogin/login.zf)进行网上报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信息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
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任何纸质材料,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以“姓名+原学校+原本科专业”文件夹命名,打包压缩上传系统:
1.本人签字完成的《潍坊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附件1)。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3.本人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PDF格式)。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应与报名注册照片一致,可用毕业证使用照片,不能修图。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JPG格式)
7.个人自述。包括本科学习期间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报考专业意愿和学习计划,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不超过1000字(PDF格式)。
8.其他可证明考生自身综合能力的有效材料,例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本科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相关材料(含竞赛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公开发表作品、市厅级以上课题等)(PDF格式)。
注意: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资格。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确定初审合格名单,7 月 6日前在潍坊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wfu.edu.cn)公布,学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录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
(一)考核方式
按报考专业进行线下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6年7月18 日至2026年7月19日。
具体测试安排于潍坊学院法学院官网(https://fxy.wfu.edu.cn)公布,学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获奖和论文发表情况、对所报专业的认识、现场专家提问等。重点考察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学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四)成绩查询与复核
2026年7月21 日考生可通过访问潍坊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wf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登录潍坊学院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如考生对面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在7月22 日12:00前将填写好的《潍坊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2)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pdf或jpg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sb@wfu.edu.cn,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内容仅限于面试统分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复核结果将于7月22 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申请材料发送邮箱,请注意查收。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五)录取办法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拟录取结果将于 7 月 24日在潍坊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wf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报名和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学费、住宿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法学本科专业相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凡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养与毕业
(一)学生管理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二)毕业证书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保障与监督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和法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监督电话:0536-8785100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本简章内容由潍坊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潍坊学院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6—8785670
招生咨询邮箱:zsb@wf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wfu.edu.cn
报名表.pdf
复核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