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德才主持会议,校党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张增森,致公党潍坊市委会委员、潍坊市政协委员、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建平列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收看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直播,第一时间学习领会法律精神,准确把握中央部署要求。发布会上,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司法部、国家民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围绕该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制度亮点及正式施行后的工作安排作了权威解读。该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与会人员认真记录、深入思考,积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
大家同时表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这部法律责无旁贷,要将法律内容融入专业教学和课程思政,组织教师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工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深入挖掘法学理论研究新的知识增长点,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法学智慧和力量。


(图文:刘家麟 于丽杰 编辑:陈方鑫 审核:于丽杰 终审:王秀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