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学院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经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学院工作小组组织初评,提出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以下同学拟推荐,现予以公示。

根据《潍坊学院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经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学院工作小组组织初评,提出本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以下同学拟推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8785326
法学院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