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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使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一、排课1.实行主讲教师制度的课程,由教务员按照该课程教学团队成员的先后顺序排课,教学团队第一位教师负责带领团队进行课程建设。2.未实行主讲教师制度的课程由教研室主任予以排课,教务员汇总,课程建设由授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共同负责。3.实践教学课程由实训中心按照规定予以排课,教务员汇总,课程建设...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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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研室工作,提升法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循教学规律,结合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组织建设1.教研室机构由学院报请学校审批后设置,教研室主任根据学校有关干部任免程序确定。2.学院根据专任教师的专业、科研方向及人才培养需要确定归属的教研室,相对固定。3.专任教师更换教研室,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后,方可更换教研室。4.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兼任党政职务的教师,均应根据自己...
潍坊学院法学院教职工参加教学与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为提高我院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活跃法学院教师教学研究与学术研究氛围,规范法学院资助教师参加教学与学术会议等对外交流活动,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按照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与教职工培养计划,分阶段、有重点选派人员外出参加教学与学术会议。(二)参加会议的教职工必须是上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教学和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职...
2019-07-10
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术管理体系,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潍坊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二条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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